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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苦尽甘来,恶有恶报的故事

更新时间: 2025-07-26 1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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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题: 男主是伯爵女主是东方人怀孕生子小

只听过大仲马的名字,貌似还有小仲马;只知道有本书叫基督山伯爵,还有呼啸山庄,承德山庄;伯爵子爵男爵,和堂吉诃德是一个国家的吗?对外国小说总有些莫名其妙的印象,所以最好的打破刻板印象的方式就是把它读一遍。

每天在睡前还有英语课上挤时间看这样一本百万字的大部头太考验勇气了,但是想到一名健美灵活的水手独自拉帆船在岛屿和海洋间冲风破浪就莫名星星眼了。好吧,埃德蒙.唐泰斯的身份有好多,似乎是可以用人皮面具的千面人,每一个角色饰演的完美无瑕,即使有在伊夫堡十四年的暗无天日监狱生活的逆袭铺垫,还是觉的这一设定有点夸张,奔五的总裁时时刻刻开支票,买豪车(马?),家里藏个天真纯洁的小女儿情人,有忠心耿耿的管家仆人,把无知大少爷忽悠的七荤八素,给仇人加女儿吃下假死的药让人家有情人终成眷属,和初恋各自安好,最后惩罚完所有的仇人,留下堆满金子的山洞开着游艇远走高飞,这套路实在是像极了中国古代武侠言情,以及和现在各类良莠不齐的网络小说不谋而合。

但是!!!这并不妨碍小说主题的深刻性,至少在大革命时期,复辟王朝时期,巴黎的社会现实能从中一窥。是迷人的,像清朝奢华的宫廷生活,夹杂着家族与家族,政治与社会,普通劳动者与军人,宗教与法律体系,文化艺术再到社交,生活习惯到终身信仰,内容是包罗万象的,情节是大快人心,而我读完,除了伊夫堡的黑暗,脑子里就剩下帆船与大海。

嗯,拥有多少,失去多少的基督山伯爵,水手辛巴德,布索尼神甫,威尔莫勋爵都不妨碍那个水手的天生热忱,埃德蒙唐泰斯无论被关押多少年,都不会忘记如何掌舵,如何躲避暗礁,如何张帆启航。

东方人很有“情结”这个东西,卧薪尝胆,报仇雪恨,坚守一个信念到各国传说游说,追着太阳直到自己倒下,再比如隔壁的武士道精神,大概都可以归类为情结,那么这个书里让我第一次有这种感觉是在路易吉. 万帕的故事里:就是那个被强盗掳走的女子,为了不被共情能力为零的强盗们玷污,无能为力的青梅竹马亲手将尖刀刺进她的胸口,而女子的父亲在赞同这种做法后在女儿身旁自尽,青梅竹马仍被强盗们坑杀在战斗中。看完这个故事中的故事,我感觉很不舒服,这也许是书里唯一不符合“善恶有报”主题的情节,万能的基督山总裁也无法拯救故事里的悲剧,但我是被触动的,这也许是作者先生给我们留下的通往现实的窗口,就这一点点,一点点微光。

纪念一下在这个初冬,我的基督山伯爵,完。

一个苦尽甘来,恶有恶报的故事

毁穿越小姐姐三观的中世纪

《圣殿春秋》讲述的是一个梦想与信念的故事。一个拖家带口流浪的中世纪建筑匠有一个宏大的梦想:亲手设计建造一座大教堂。

说到欧洲中世纪,许多小哥哥小姐姐可能会脑补出一连串的美景,青翠的田园,悠闲的农夫,一片蓝天白云下幽静华丽的城堡,一身银亮盔甲下金发英俊的骑士,当然更少不了传说中的“傻白甜”公主。

真实的中世纪究竟是个什么样子呢?就肯叔一贯的史实风格来说,他的作品描述还是比较靠谱的。我们就从《圣殿春秋》这部以12世纪英格兰历史为背景的巨著中,略窥一斑吧。

冲突构成着故事永恒的主题。《圣殿春秋》的阴谋复仇、爱恨情欲夹杂在王权斗争之中,交织着中世纪欧洲特有的政权与教权的冲突、国王与贵族领主的冲突。

中世纪是从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被日耳曼蛮族团灭开始的,从此欧洲开始大倒退,进入类似中国五胡乱华的那种时代。不同的是,中国历经三百年的乱世很快迎来了隋唐盛世,而欧洲从5世纪一直撕逼到15世纪。

偏居一岛的不列颠也不得安生,在大陆混不下去的日耳曼部落渡海杀过去称王称霸,大概江浙沪那么大的地盘被撕得不成样子,直到7世纪左右才有点我们“战国七雄”时期的样子。

即使到了《圣殿春秋》中那个统一时期,欧洲王室的那种联姻乱象,松散王权下的领地之乱,凡是知晓一点中国历史的人都无法想象的。这从11世纪法兰西而来的诺曼底公爵、史称“征服者”威廉入主英格兰时就埋下了祸根。

《圣殿春秋》以1120年亨利国王唯一的王子被贵族们密谋死于海难为引子拉开了历史的序幕。肯叔向我们娓娓道来一篇王桥大教堂的建筑史诗,它始起于1135年老王崩驾,贯穿了后来王权之争与政教之争的全过程。

老王姐姐的儿子们与储位的公主和老王一堆私生子之间发起了近20年的混战,直至公主的儿子、老王的外甥,诺曼底公爵、安茹伯爵、阿基坦公爵亨利赢得王位,史称安茹王朝(或称“金雀花王朝”)的亨利二世。

看着文中数十个人就攻占伯爵城堡,千把人就是一场王权决战,想想同时期武功已经没落的南宋与金元之战,岳家军就有十万人之多。的确不是一个重量级的,也难怪改变欧洲历史的三次东方人入侵,成了谈之色变的所谓“黄祸”。

中世纪的历史细节鲜活而真实地弥漫在《圣殿春秋》的字里行间,给人以一种身临其境的强烈代入感,让人不由得感叹:活着真不容易。

城镇通常很小,而治理非常落后。垃圾粪便成堆,污水蝇蚊遍地,加上不洗澡的陋习,臭气熏天,瘟疫横行。有病靠“圣水”,奇迹靠祈祷。无怪乎13世纪马可•波罗到中国都以为在了天堂。

农夫对领主的人身依附要比中国农民悲惨得多。除了缴纳地租、领主家干白工外,磨面都必须在主家磨坊,上交面粉10%的酬劳。碰上书里威廉•汉姆雷那样残酷暴虐的领主,荒年就只能落草为寇,娶个媳妇的处夜权还得恭送给领主。

工匠得老老实实从学徒做起,要忍受所有师傅的欺负,最后有了一技之长也多是走南闯北,即使有建造教堂这样的长期活也有失业的危险。书中建筑匠汤姆的老婆就在流浪途中死于产后大出血,刚出生的婴儿也只能抛弃路边。

商人似乎还不错,中世纪的市场已经到处活跃着犹太人,但商人没有地位,没有保障。故事里的阿莲娜白手起家,成为首屈一指的羊毛商人,却被威廉•汉姆雷攻击王桥时,一把大火烧光了全部财产,还无处申诉。

吟游诗人貌似最是浪漫,但游荡各地,居无定所,今夕不知明朝。如果运气不好,成了旅途中强盗的刀下之鬼,或者面临与故事中杰克之父相同的命运,稀里糊涂地被人陷害丧了性命。

即便有幸成为了一位中世纪里的贵族,也得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如果站错了队,或者惹恼了像汉姆雷家一样的狠角色,说不定哪天就会像书中的巴塞洛缪伯爵一样家破人亡,女儿被糟蹋,儿女流离失所。

宗教人士看起来超脱,但做个教士或者修士,没有头脑的话,也不过是混个勉强衣食无忧,却要放弃人生的不少欢乐,孤老终身。就是如书中会钻营的沃尔伦之流,最后在政教之争中也没有什么好下场。

律法只是管理平民的,有3个人发誓说谁有罪就会轻易地被处以绞刑。反抗最有杀伤力的就是如杰克的母亲艾伦一样进行巫术诅咒。而像威廉•汉姆雷这样作恶多端的,只要向主教忏悔一下,宽恕了也就没有什么心理负担,而且对国王来说只要还用得上,就更无所谓他有什么罪恶。

12世纪已经是中世纪的末期,纵然笼罩着落后、愚昧的厚重黑影,也出现了技术革新的萌芽,透出一丝社会变革的曙光。

贫穷不能限制梦想。书中最令人佩服的就是建筑匠汤姆和养子杰克的大教堂梦想。大教堂雄奇创新的设计,各种计算的智慧挑战,复杂博大的组织工作,叹为观止的不可抗拒力。这种奉献给上帝的“美丽”诱惑,就像一旦尝过葡萄酒,就再也不满足于乏味的饮料了。那座高耸的、哥特式的、前所未有的王桥大教堂的问世,寄托着两代人的梦想和努力,背后是数学、力学等科学的进步,昭示着一个新时代的开端。

“自我”意识开始抬头。书中最吸引人的是两个有着强烈独立与自由精神的奇女子。一个是“女巫”艾伦,敢爱敢恨,敢于追求自己的幸福,大胆泼辣得让人脸红。另一个是伯爵郡主阿莲娜,拒绝了自大的威廉•汉姆雷的求婚,只因为“三观”不合;更是在家庭剧变后自力更生,不断在跌倒中爬起,怀抱不到一岁的婴儿千里追寻爱人杰克,还尽力培养扶持弟弟理查直至夺回伯爵之位。

信念造就奇迹。王桥修道院菲利普副院长,是一名虔诚坚定的“上帝的仆人”,又是一个非常富有人情味的实干家。他不自觉地充当了巴塞洛缪伯爵“反叛”的告密者,也帮助伯爵子女在王桥立下跟脚,还试验了现代期货的超前实践;他的谦恭低调往往使“大人物”无视他的存在,却周旋在各方势力的角力中,常常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使王桥一再焕发活力展开新颜;他最后成为英格兰主教,让不可一世的郡守威廉•汉姆雷如肥猪一样被绞死,让亨利二世国王在众目睽睽之下忏悔受鞭笞。 正如封面所言“做自己喜欢的事,直到世界为你改变”。汤姆和杰克梦想的实现,菲利普信念的奇迹,艾伦和阿莲娜的幸福,与其说是神的恩赐,不如说是时代进步的胜利,社会正义的胜利,自我奋斗的胜利!它宛若一抹透过彩色玻璃的阳光照射进森森的教堂,更如一缕星火闪烁在黑暗的中世纪,等待着燎原之势……

命运转折点的小蜜蜂

高中毕业至今,已经6年未动过笔,决定从今起要为今后看的每本书写个小小的书评,哪怕无任何文笔可言= =

书中出现次数最多的一句话是“ 一个人如果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就会被命运掌控。 ”罗斯托夫伯爵的老师大公这样教导他。实际上,伯爵始终循着这条准则过活,他掌控了自己的命运。最终伯爵逃离大都会酒店时,坐在办公室里的我在内心为他欢呼雀跃。

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一句话是“真正打动他的是,这位老友在漫无目的的情况下拔腿便走进了那偷来的春意中。”忘记是信中描述还是现实交谈,未落魄前结交的好友和伯爵说,他于深夜无法入眠时起身游走街巷,穿过那一条在沙俄文坛巨匠们居住过的街道,谈及俄国人是否钟情于摧毁自己创造的成果,谈及他的挚爱,名字我又记不起来了(不仅患有外国人脸盲症,同时患有外国人名字盲症的我= =)。罗斯托夫伯爵为老友的理论动情,更被那偷来的春意打动。

还有一句是“永远都要发光,照亮你所到的每一个地方,直到你生命中的最后一刻。”好像是西方的某本宣言中的文字。作为东方人,对于西方的宣言文学之类的并无共鸣,却被这一句好似誓言的话打动,默默决定要用在结婚的时候。哈哈。

看书之前并未了解过多的情节,也不清楚具体讲的是什么,起初,伯爵被软禁在4楼的小房间时,继续着如从前无二的生活习惯,包括整个上午的阅读,对于他的早餐及生活习性,我一直感叹真真是个贵族啊。之后伯爵剃掉了那标志性的胡子,认识了尼娜,与女演员有了一段露水情缘,再到决定结束自己被囚禁的生命。他是什么时候决定不从大都会的屋顶上跳下去的呢?应该是尝到蜂蜜中的苹果味时。在屋顶上的工匠打断准备跳楼的伯爵的思绪,邀请他尝一尝逃走又回来的蜜蜂门产的新蜜,伯爵尝了一口面包,蜂蜜渗入喉中,竟然是这样的味道,他想起幼时和亲爱的妹妹徜徉在苹果树下,仿佛此刻正置身于往日那无忧的时光里。蜜蜂听懂了伯爵和工匠的谈话,不远几百里为他们采集苹果花蜜,产出这满是往日回忆的甜蜜,又为何那样想不开呢。

最大的转折呢,应该是索菲亚的出现,这可是上帝给予伯爵的恩赐啊,从此人生有了羁绊,也有了铠甲。多么美好的小女孩,上帝赋予她端庄、美丽和音乐天赋,还有伯爵和朋友们的爱护,尼娜把小索菲亚交给伯爵照顾,这个决定实在是再正确不过。

忙着抢十月一号去参加朋友婚礼的火车票,思绪有点混乱了,索性就写到这儿吧。电子书阅读完后又买了一本实体书回来,我想,在美剧拍完播出之前,我一定会再仔细读一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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