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三年未见,娇娇带娃随军多胎》沈淮初陆云琛
当代文学作品《军婚三年未见,娇娇带娃随军多胎》,是夏今阳的代表之作。主人公沈淮初陆云琛身上展现了时代的风貌和社会变迁,故事情节扣人心弦,引人深思。这本小说用犀利的笔触描绘了现实中的种种问题,让读者对人性、社会有更深刻的认识。这小姑娘看着柔柔弱弱的,力气咋这么大呢。“你不小气,那你就把包里的饼子匀我一些吧,正好我还没吃饱。”沈淮初揶揄的目光落在……
沈淮初勾唇一笑,水眸对上神色嚣张的几人,扬声说道:“叶知青,三个月前你向我借了一百块钱,说是要寄回家里给母亲看病。
一个月前,你又从我这里拿走了五十块钱,借口买高考复习资料,前前后后骗了不下两百块钱。
屋里头还有你打下的欠条呢。现在快点还钱,一分都不能少!”
话音刚落,沈淮初略带嘲讽的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话中满是嫌弃,“你说我勾引你,真是眉毛下面挂两蛋,看不清自己几斤几两。
就你长的这副对不起人民眼睛的模样,我是瞎了眼才会看上你。”
此话一出,围观的村民不由得赞同的点了点头。
论长相和能力,陆家老大可是远胜叶知青,傻子都知道该选谁。
“我念着曾经同在广播站的情谊,把钱借给了你。谁知道好心没好报,你为了不还钱,竟然要毁我名声。
要不云琛怕我被人欺负,特意教了我几招防身,还真要让你得手了。
可怜我家云琛在部队保家卫国,他的妻子却被人这么欺负。”
说完,沈淮初低头装模作样的抹了把泪,借着便宜丈夫的名头,将这件事闹大。
在这个年代,耍流氓加上破坏军婚的罪名,叶明轩就是不挨枪子也得脱层皮。
但在教训叶明轩之前,得先让他把从原主这儿骗走的钱连本带利的吐出来。
听到这番话,脾气火爆的几个婶子当即朝叶明轩啐了一口,嚷嚷着要将他扭送公安局。
虽然他们想不明白沈淮初这细胳膊细腿是怎么将叶明轩一个大男人打得鼻青脸肿的,但听到欠条两个字,心里最后一丝怀疑彻底消失。
叶明轩瞬间涨红了脸,话都没过脑就一骨碌吐露出来了,“你胡说八道,明明只有一百五十块,哪里来的两百块钱。”
这下子,更是彻底坐实了沈淮初的话。
村长的脸色已经黑如锅底了,他沉声朝着身后两个人高马大的儿子呵道:“你们还不快将人带到公安局去。”
而后,他扭头望向沈淮初时,脸色缓和了不少,“淮初丫头你放心,这钱我们会替你讨回来的。”
有了村长的保证,沈淮初就知道这事成了。
被人像拎小鸡一样拎起来的时候,叶明轩终于害怕了,他恶狠狠瞪向陆母,破罐子破摔。
“王红菊,是你给我钱让我哄骗沈淮初私奔,再中途将她卖掉。如今我出事了,你也别想好过。”
陆母瞬间拉下脸,她能感觉到落在自己身上无数道鄙夷的目光,顿觉一阵难堪,心头火气上涌,尖利的指甲朝着叶明轩脸上抓去,“老娘让你胡说八道!”
打完人,陆母趁乱离开,一溜烟不见了人影。
总归叶明轩手里没有证据,她不承认就是了。
今天让沈淮初躲过了一劫,下次可就不会这样好运了。
沈淮初冷眼看着陆母急匆匆跑开的背影,暂时腾不出手去处理她,现在更重要的是接小宝回家。
沈淮初沿着记忆来到隔壁清河大队,顾不上周围村民异样的目光,径直往村尾方向走去,脚下生风,生怕晚一步小反派就被人给卖了。
在原书剧情中,小宝后来之所以会成为心狠手辣的反派,跟他寄养在陆母娘家的这段遭遇有关。
陆母的娘家侄子多年无子,便打起了小宝的主意,怂恿陆母将孩子抱给他们养。
可他们也并未善待小宝,对他非打即骂,更是在得知自己即将有亲生孩子时,反手将他卖掉。
想到这里,沈淮初险些压不住心中的怒意。
明明她不是原主,可听到小宝的遭遇,心还是免不了一揪一揪的痛。
尖利的叫骂声自屋内传出,女人肥厚的巴掌重重甩在小男孩稚嫩的小脸上,发出阵阵清脆的拍打声。
“小兔崽子,你妈都跟野男人跑了,你就是个没人要的小杂种。”
被抽了几巴掌都没什么反应的小宝,听到这句话当即一口咬在女人的手上。
妈妈才不会不要他,妈妈最爱小宝了,一定是这个坏女人在撒谎。
“啊!你个小兔崽子竟然敢咬我。”女人痛呼出声,狠狠将小宝甩到地上。
她看着手上鲜红的牙印,气的双眼通红,一脚踹在小宝身上,恶狠狠骂道:“老娘待会就把你卖了,让你这辈子都见不到你那个傻子妈。”
阴冷的声线伴随着门被踹开的声音传来,一道纤细而又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
“妈妈……”小宝水润的大眼睛定定望向来人,肉乎乎的小手倔强地擦拭着眼角的泪珠,妈妈没有不要他。
女人皱起眉,看着面前姿色姝丽,肌肤依旧白皙的沈淮初,眼底划过一抹嫉恨,开口就是质问,“你怎么在这儿?你现在不是应该和野男人跑了吗?”
沈淮初一心都在小宝身上,看到他身上青青紫紫的痕迹,再也控制不住心底的怒气,上前一把抓住女人的头发,重重一巴掌抽在她的脸上。
没等她反应过来,沈淮初反手又是几巴掌,用了十成十的力道,眼中带了狠意,连头发都拽下了一大把。
“今天这事没完,你们做的那些腌臜事,就等着去和公安解释吧。”
撂下狠话,沈淮初蹲下身子,动作轻柔的将小宝抱起,声音柔的能滴出水来,“妈妈来接小宝回家了。”
小团子愣了一瞬,肉乎乎的小手下意识抓紧了沈淮初的衣服,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带着几分泪光,却还是乖乖的点了点头。
沈淮初并没有带着小宝回家,而是转身朝着镇上的方向走去。
到医院给小宝上完药,沈淮初拿着请医生帮忙开具的伤情证明,直奔公安局。

军婚三年未见,娇娇带娃随军多胎
十分具有看点的一本爽文《军婚三年未见,娇娇带娃随军多胎》,类属于现代言情题材,主人公是沈淮初陆云琛,小说原创作者叫做夏今阳,故事内容梗概:军婚三年没回家,就连寄回来的津贴也全被恶婆婆一家抢走。还有时不时上门打秋风的吸血虫娘家,也不……
“先撩者贱,他们把主意打到我头上来,我自然也不会轻易放过。
救下昭昭也纯属意外,毕竟那两个磕碜的人贩子可生不出来这么可爱的孩子。”
沈淮初笑着揉了揉苏昭昭柔软的头发,这小团子跟她家小宝长的很像,她看着心都软了。
谢寻之一愣,冷硬的唇角勾起一抹极浅的弧度。
人家姑娘不求报答,但这份恩情谢家记下了。
“沈同志,日后若是有需要帮助的地方,可以来京城找谢家。”
沈淮初垂眸沉思,就是那个在原书当中帮了沈玉珠良多的谢家?
她没将谢寻之的话放在心里,只是颇为好奇沈玉珠和谢家的关系。
但眼下最重要的还是平安抵达西南军区。
沈淮初意味不明的瞥了刚才叫得正欢的老婆子一眼,带着小宝走到了其他车厢。
就在他们刚踏出这节车厢不久,一道尖利的哭嚎自身后传来,“哪个挨千刀的家伙偷了老娘的东西!”
“啥?你是陆队媳妇?”站岗的军人同志仿佛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消息,眼睛瞪得**,嘴巴不自觉的张开,眼底的惊讶毫不掩饰。
不是说陆队娶了个又黑又丑的媳妇嘛,可眼前这个娇娇软软的大美人,跟黑和丑那是半点也不沾边,真是传言误人啊。
沈淮初一头乌黑长发柔顺的披散在肩头,面容姣美,肤若凝脂,潋滟秋眸仿佛一汪清泉,眼波流转间,像是要将人的魂都给勾走。
一袭浅绿色的掐腰小衫着身,尽显不盈一握的纤细腰肢,迈着轻盈的步伐走来时,每一步都摇曳着惑人的风情。
沈淮初勾唇轻笑,将两人的结婚证拿出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对,我叫沈淮初,陆云琛他现在不在军区吗?”
“沈同志,不,嫂子。陆队他出任务去了,我先带你们去陆队的房子吧。”
军人同志回过神,态度热络的接过沈淮初手中的包裹,领着人就往军区走。
“这是小侄子吧,长的真可爱。”男人还不忘夸小宝两句,颇为热切的跟沈淮初介绍着家属院的情况。
他可是第一个见到陆队媳妇真容的人,其他兄弟们不得羡慕死他。
更让他想不明白,陆队那冰冷禁欲的糙汉子,是怎么能娶到嫂子这么一个娇娇软软的大美人,还不把人带在身边的。
男人带着沈淮初母子俩走过军区训练场时,一下子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磊子,这女同志是你媳妇啊?你小子可真是艳福不浅。”
张磊的战友们羡慕的看着他,嫉妒的眼睛都红了。
而后他们又反应过来,这小子好像还没结婚。
闻言,张磊吓得一个激灵,连忙开口否认,“不是,这是嫂子,陆队媳妇。”
这句话宛如平地一声惊雷,让整个训练场的军人都沸腾了起来。
不是说陆队媳妇又黑又丑,还磕坏了脑袋,所以才没来随军嘛。
可现在他们看来,陆队媳妇要比秦营长的媳妇好看多了。
“你们好。”沈淮初面对这么多人探究炙热的眼神也不怯场,笑意盈盈的出声打招呼。
温软的声线落在众人耳中,只觉如涓涓细流般轻柔,有种抚动心神的魔力。
张磊担心沈淮初被他们这些糙汉子吓到,脚下的步伐加快了不少,“嫂子,别搭理他们,我带你去家属院。”
张磊将人领到一处颇有年代感的两层小楼前,笑着挠了挠头,“嫂子,这就是陆队的房子了。”
沈淮初挑挑眉,看来她这个便宜丈夫的职位还挺高的,这房子可比红星大队那屋好了不止一丁半点。
“谢谢小张同志,这是我自己做的点心,你带一些回去吃吧。”沈淮初叫住正欲离开的张磊,从行李头掏出一包用油纸包好的桂花糕。
张磊连忙摆手拒绝,“嫂子,这是我应该做的,糕点我就不收了。”
这是陆队媳妇,他作为陆队手底下的兵,帮忙拎个东西也是应该的,哪能收嫂子的东西。
沈淮初一把将糕点塞到张磊手里,话中带着几分浅淡的笑意,“我刚来家属院,可能还有许多东西要置办,以后免不了麻烦你。
你要是不收,我下次都不好意思找你帮忙了。”
“那就谢谢嫂子了,您日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找我。”张磊闻言憨憨一笑,也不再推脱,欣然收下糕点。
等张磊走后,沈淮初才仔细打量起眼前的房子来。
一楼进门就是宽敞的大厅,因着很少住人的缘故,整个房子显得有些空荡。
除了摆放在客厅中央的老式木质沙发,没有其他的家具。
沈淮初叹了口气,抬脚走上二楼卧室,不出所料,房间里放置了一张结实铁架打造的大床,一个木质衣柜和悬挂在墙面上的老式挂钟,倒是挺衬陆云琛冷淡的性子。
沈淮初垂眸扫了身旁的小宝一眼,看来她要添置的东西不少。
好在这房子最得她心意的一处是外头的小院落,透过房间窗户可以看到栽种在院子里的老槐树,夏天可以坐在底下乘凉。
“妈妈,我跟你一起收拾。”小宝将带过来的行李打开,把东西挨个拿了出来,整整齐齐摆放在桌面上。
“好。”沈淮初笑着应了一声,初来乍到,她打算做些小点心送给家属院的邻居们。
好在她从陆母那里讨回了不少东西,说干就干,沈淮初撸起袖子揉面。
她没穿书前虽是千娇百宠长大的,但向来喜欢琢磨一些小甜品小点心之类的,如今正好派上用场。
听着房子里头传来的欢声笑语,忙碌的军嫂们不禁停下了手中的活儿。
“你们都看见了吗,陆团长那媳妇儿,长的可真叫一个勾人。那小腰细得嘞,感觉弱不禁风。”
“真有你们说的那么好看吗?之前不都在传陆队长媳妇又黑又丑,所以才没来随军的吗?”
没见过沈淮初长相的军嫂保持怀疑,只觉得她们有些夸大了。
军婚三年未见,娇娇带娃随军多胎人气小说
小说《军婚三年未见,娇娇带娃随军多胎》,相信已经有无数读者入坑了,此文中的代表人物分别是沈淮初陆云琛,文章原创作者为“夏今阳”,故事无广告版讲述了:她穿书了!并且穿成了《八零娇软小甜妻》这本年代文里反派大佬的早死亲妈,还是死在了和下乡知青私奔的途中。而女主,则是凭借着前世的记忆,设计与堂妹换亲,抓紧男主这个潜力股,一路扶摇直上。不巧,原主就是这个被设计的堂妹。后来男主娶了女主,而原主意外落水,被大佬救下,嫁给大佬,但大佬三年不回家,她被婆婆磋磨死!如今正好来到恶婆婆毁掉她名声的时候,看她智斗恶婆婆,直接随军,和冷面首长当恩爱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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