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王军军副院长带队到我院畜牧兽医研究所调研交流海南省农业科学院
日上午,中国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副院长王军军教授、中国农业大学三亚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苏洲一行 人到我院畜牧兽医研究所调研交流。
调研组一行首先参观了畜牧兽医研究所“海南省热带动物繁育与疫病研究重点实验室”,了解实验室功能定位与仪器设备运行情况;随后与畜牧兽医研究所科研人员开展座谈交流。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晁哲详细介绍了本单位历史沿革、机构与人员、科研平台、人才引进与培养等情况,重点介绍了本单位与中国农业大学合作项目(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国家基金区域联合基金、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项目等)的最新进展。王军军副院长和苏洲常务副院长对我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希望双方加强交流,在项目申报、学生联合培养、科研平台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合作,共同开展海南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加快提升海南地方畜禽产业发展的科技含量。
畜牧兽医研究所王峰研究员、魏立民研究员、孙瑞萍研究员、顾丽红研究员和刘圈炜研究员参加以上活动。

一些军队院校已整体转隶,南京炮兵学院从原总参建制移交陆军
《解放军报》近日陆续披露,根据中央军委统一部署,前不久一些院校进行了整体转隶。其中,南京炮兵学院已从原总参谋部建制整体转隶移交陆军。
这篇报道同时披露了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已完成转隶移交工作的消息。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之前隶属于原总参谋部。今年1月调整组建后,中央军委机关已由原来的总参谋部等4个总部改为15个职能部门。
“转隶是一个良好的契机,我们要站在新起点上开创转隶后院校建设新局面!”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院长徐北巨介绍说,学院转隶后,加强与军事院校、军兵种部队的合作力度,健全完善联教联训机制,使教学科研工作瞄准更高标杆“起跳”。
譬如,《解放军报》2月24日在第8版的一篇报道中就披露,目前南京炮兵学院已整体转隶移交陆军。报道称,“改革大幕开启后,该院坚持下好先手棋,在第一时间全面清理核查人员装备、物资器材和财务账目,分门别类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一人一物,高标准完成了转隶移交任务。”
南京炮兵学院是经中央军委批准,在2011年由原炮兵指挥学院与原炮兵学院南京分院合并组建而成,级别为副军级。在本轮国防和军队改革之前,南京炮兵学院隶属于总参谋部。
2015年11月,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军委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在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深化军队院校改革,健全三位一体的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
随后公布的《中央军委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按照总体目标要求,2015年,重点组织实施领导管理体制、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改革;2016年,组织实施军队规模结构和作战力量体系、院校、武警部队改革,基本完成阶段性改革任务。”
《意见》同时指出,“遵循军事人才培养规律,构建军队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军事职业教育三位一体的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健全军委、军种两级院校领导管理体制,完善初、中、高三级培训体系,调整优化院校规模结构。健全军事职业教育体系,构建全员全时全域军事职业教育平台。创新人才培养制度机制,加强院校与部队共育人才”。
井延坡工作室|新中国成立后我军干部级别的沿革
实行职务和军衔两个等级体系时期(1988年至今)
1988年10月,我军重新实行军衔制,并再次改革薪金制度。取消了行政级别,调整了职务级别,军官薪金由职务薪金、军衔薪金和军龄薪金三部分组成。
新的职务等级取消了副兵团职和副排职,共15级,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军职务等级最少的一次。同时,将原科技、文艺级和体育级合并,设专业技术等级1~14级,1级与军委委员工资相同,14级与正排职工资相同。
新的军衔制制度军官军衔设3等11级:
将官: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1988年我军干部制度“三大条例”
实行军衔制后,军衔薪金取代了原来的级别工资,约占基本薪金的30%左右,而军官住房、医疗、乘车船等待遇则仍是以职务等级为标准的。
1994年5月,我军军衔条例进行修改,取消了一级上将军衔,军官军衔设3等10级。
解放军报刊登《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草案)>若干问题的说明》
此外,在1988年实行军衔制的同时,军队实行文职干部制度。文职干部,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中被任命为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办事员级以上职务、不授予军衔的现役军人。
文职干部级别分专业技术和非专业技术两类,专业技术文职干部等级与专业技术军官相同,为1~14级;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等级设9级,依次为:正局级、副局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一级科员、二级科员、办事员。以后,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又在正局级之上增加了3级,分别按副大军区职待遇、按正军职待遇、按副军职待遇。另外,由于军队文职干部都是现役军人,其薪金待遇与现役军官相同,还专门设置了与军衔等级相应的“文职级”,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分别对应上将至少尉的薪金待遇。社会上的说法“文职中将”“文职少将”,是指文职一级、文职二级,但只是享受与中将、少将相当的待遇,而并不是军衔,所谓“文职将军”的说法本身就是矛盾的。
我军于2005年建立实施文职人员制度。文职人员,是按照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文职人员为我军人才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文职人员等级是我军干部级别一个新的系列。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17年9月27日修订),文职人员岗位分为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
(一)管理岗位由高到低分为九个等级,即部级副职、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至十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