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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狗一江湖书名

更新时间: 2025-07-11 18: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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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子弟江湖老

买到《繁花将尽》的时候,居然有点惜春的心情。这是劳伦斯•布洛克最负盛名的马修•斯卡德系列的最后一本了。从1976年的《父之罪》,到2005年的《繁花将尽》,整整三十年里,马修•斯卡德从一个中年人变成了一个老头,他小说里出现的大部分人物最后都死了,他还活着。我没法记清这十四个故事,但我记得马修喝的波本酒,他住的西北旅馆,他常去的吉米•阿姆斯特朗酒吧和巴黎绿饭店,他的朋友,吉姆•费米,米克•巴卢,TJ,他的女人,安妮塔,简,埃莱娜。 我知道他在警察生涯中发生的事故,那颗打中小女孩的流弹与他永远在教堂里点的那根蜡烛,他不因为这个辞职,但他还是辞职了,成了一个没有执照的私家侦探,一个曾经醉倒街头的酒鬼。但他没有沉沦底层,在专业上,他还是个高手,一条死追着骨头不放的狗。他查清了一个个案件,得到他该得的报酬,并且他去一个又一个的戒酒聚会。从某种角度上说,他是一个非常努力的人:努力在黑暗的世道上,做一个简单的,清白的人。 因此,在所有曲折好看的故事之后(得承认,所有的马修•斯卡德故事都是好看到必须一气看完的),这个系列侦探小说有一种世界观,有一种诗意。《繁花将尽》可以算是《每个人都死了》的续集,虽然也可独立成篇。在《每个人都死了》里,真凶虽然暴露,但却没有落网。在《繁花将尽》中,他又出现了。这个杀手让人联想到《老无所依》中的拖把头主人公,几乎是一种“恶”的抽象、纯粹的化身。AB先生(因为他所有的化名都是AB开头,比如亚伯•贝克,阿尼•柏丁森,亚当•布莱特)智商极高,行动力也超强,但他不求名,不求利,只求杀人,杀人给了他快感,给了他人生的意义与目的。¬——这是侦探小说里越来越多地出现的“变态连环杀人狂”的一个典型,是最极端也最原始的反社会方式。 劳伦斯•布洛克也未能免俗地对残暴过程多加渲染(这实在令人遗憾),但这本书里,有一个桥段写得颇为温暖。莫妮卡与露易丝都与一个身份不明的男人交往,莫妮卡惨死于陌生的情人刀下,露易丝的运气要好得多,她只是遇到了一个失业,失去了房子又羞于启齿的男子而已,他们还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在互联网社会里(马修•斯卡德虽然是个怀旧派,但还是用上手机和电脑),网虫们到底该相信网络那端的陌生人,是个好人呢?还是一个坏人?虽然最坏的情况出现了,虽然在最坏的情况下,总要生出对社会与人性的总体怀疑,但劳伦斯•布洛克没有借此恐吓他的读者,他依然说:好人还是有的。当然进入状态的话,最好先请个私家侦探打探明白。 这是马修•斯卡德的处世方式。他离开了主流的圈子,但并不孤独愤世,依然保持着对街区,对酒吧,对门房,招待,朋友与爱人的亲切之心。当他六十岁的时候——《繁花将尽》里,他应当不止六十岁了。他又有了婚姻,有了稳定的生活,出生入死之后,回归的还是原点吗?赫拉克利特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水已经流走了。人老了。而我最爱的马修•斯卡德,是《酒店关门之后》里,那个满怀心事的江湖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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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全都是高手(一只大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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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侠之子张小元,拥有一个特殊能力。 他总能从其他人的头顶看到他们的关系喜好、武功强弱、身世过往,以及一切不为人知的秘密。 他在武林盟主的头上看见了盟主与魔教教主令人面红耳热的隐婚二三事,在散花宫掌门头上看见了他与他首徒的爱恨纠葛,又从天机营将军头上看到了女装大佬的自我修养。 他靠着这独特的能力成为了江湖百晓生,为贫穷的师门买地盖楼,广招门徒,成为首屈一指的大门派。 因为初见之时,师兄头上只有七个字。 当两人确定心意终于在一起后,师兄头上的字总算有了变化。 3.脑洞巨大有反转,但是坚定甜甜甜到底不动摇。 叮!江湖快报!本文将于明日(3.5)入v,沙雕文想梗不易,希望小天使们支持正版,爱你们哦么么哒~ 内容标签: 江湖恩怨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张小元,陆昭明 ┃ 配角:接档文《暴君的东北宠妃[穿书]》求预收~ ┃ 其它: 名侠之子张小元,拥有一个特殊能力,他总能从其他人的头顶看到他们的关系喜好、武功强弱、身世过往,以及一切不为人知的秘密。他靠着这独特的能力成为了江湖百晓生,解决江湖朝堂无数争端,为贫穷的师门买地盖楼,广招门徒,成为首屈一指的大门派。 张小元十七岁时忽染重疾,高热月余不退,昏迷不醒,半截身子都进了鬼门关。 他的母亲卫芸曾是江湖名医,亲自为他配药诊断,翻遍旧书古籍也不曾找出应对病症,父亲张高令更是病乱投医,佛道医巫一一试过,却无半点效用,仗剑云游在外的阿姊张映雪也匆匆归家,想着送他最后一程时,他却忽然醒了。 他躺在床上,烧得头昏脑胀,浑身酸痛无力,像是与人狠狠打了一架,看着围在床边的父母与阿姊,正要说话—— 「张高令,前江湖名侠,江湖排名二十一,今大祥酒庄老板。」 「卫芸,江湖名医,大祥酒庄老板娘。」 「张映雪,拂雪剑主,江湖排名二百一十七,江湖人称拂雪女侠。」 他以为自己是烧花了眼,可无论他怎么眨眼,那些字都牢牢挂在三人的头上,始终不曾消失。 他抬手揉了揉眼睛,恰好家里的黄猫大饼扑通跳到他床上,对着他喵喵一叫,头上却立即也跟着冒出了一行字。 张小元重新闭上眼,觉得自己可能是烧糊涂了。 除了张小元外,好像再没有其他人能看见那些字了。 自那日看到怪字后,他的病忽而好转,要不了几天已可勉强下床行走,而众人头上的字却时不时就要叮地一声跳出来,狠狠吓他一跳。 譬如今日,张高令来端来药碗,盯着他喝药。 张小元向来怕苦,端着药碗苦着脸,好半晌才肯抿上一口。 张高令絮絮叨叨地说他:“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怕苦呢。” 张小元委屈撇嘴,正要说话,忽而听见叮地一声响,他下意识抬起头,一眼看见了张高令头上冒出的那行字。 张高令虽然经商,可管账的却是卫芸,并且张高令确实惧内,家中一向由卫芸主事,可张小元实在没想到爹爹已经惨到了如此地步…… 张小元想起自己上不封顶的零花钱与前些日子刚买的三百两的玉佩,不由面露同情,小声唤:“爹爹……” 张高令满脸严肃:“你撒娇也没有用,今天这药你必须喝了。” 他头上的字向上翻去,变出了另一行字。 虽然有些看不懂后半句的意思,可前半句张小元还是明白的。 他半夜钻进被窝,在床板上敲了半天,成功找到了那个暗格。 偌大的暗格里凄凄惨惨地放着仅有的两块小银子,张小元沉默许久,从床头拿过外衣,再从腰带里摸出了十两银锭,放进了暗格里。 张小元明白了,他在大家头上看到的那些字,确确实实就是众人的身世过往和内心想法。 只是他还无法控制自己的这个能力,大多数时候在大家头上看到的,并不是他想知道的信息。 他病愈之后,卫芸觉得他身体太差,该好好习武强身健体,又想张高令总是溺爱他,以至于张小元虽是从小练武,却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从未将心思放在习武上。 恰好最近正要召开论剑大会,而张高令当年行走江湖时与各大掌门均有私交,正可借此时机,为张小元寻一位严师。 于是张高令带张小元奔赴论剑大会,一一拜访自己的昔日好友。 张小元见到的第一位掌门,是江湖人称无双君子的紫霞楼楼主,林易。 紫霞楼用扇,功法飘逸,张小元在人群中见紫霞楼弟子身法灵动,白衣似雪,衣袂飘飘,楼主林易更是道骨仙风,令人不由心生崇敬之意。 张高令领他拜会,林易也颇为客气,握着张小元的手,说:“英雄出少年,贤侄果真颇有当年高令兄的风采。” 张小元正要说话,却见林易头顶疯狂叮叮叮地往外蹦出了字。 「林易,紫霞楼楼主,武功高强,江湖排名三十七。」 「德高望重,受万人敬仰,桃李天下,培养出数十名年轻侠士。」 林易又说:“不知高令兄此番寻我,所为何事?” 张小元正等着爹爹接话,却眼睁睁望见林易头顶上又蹦出了一行字。 林易笑得慈眉善目:“可是为了贤侄拜师一事?” 张小元吓得小脸煞白,颤悠悠拼命从林易手中抽出自己的手,抱着肚子往下一蹲,呜哇开口:“我我我……爹爹我肚子好疼!” 张小元蹲进茅厕,惊恐捂住自己的脸,满脑子都是林易笑得慈眉善目的模样。 他认真想了许久的借口,出去便小声与爹爹商量,说男子汉大丈夫,他想学个帅气一些的武器。 张高令向来溺爱他,自是不疑有他,便与林易作别,又带张小元回了论剑台下。 此时台上打斗的是散花宫与如山观,二者皆用剑,而如山观须得出家,这自然不在张高令的考虑范围内。 张高令拉着张小元的手,为他引荐散花宫主梅棱安。 散花宫主梅棱安已近五十岁,却保养得极好,眉清目秀的,那皮肤好像比二十岁的姑娘还好。 他人也很亲切,拉着张小元的手,第一句先说几年未见,贤侄已经这么高了,那语调亲近,张小元难免心生好感。 可张小元这回学乖了,他不开口,只是盯着梅棱安的头顶,等待那行字出现。 「梅棱安,散花宫宫主,武功低微,江湖排名九千八百七十六。」 张小元简直觉得自己都可以轻易打败他。 不不不,武功这么差怎么可能当上一宫之主,一定是哪儿出了问题! 他睁大双眼,认真去看梅棱安头顶的那行字,而那几个字果真有了变化。 「梅棱安,散花宫宫主,武功低微,江湖排名九千八百七十七。」 张小元觉得,这江湖危机四伏,一个人若不怎么会武功,是很难活下去的。 而梅棱安,不仅活到了五十岁,还成了散花宫宫主! 他更加认真看着梅棱安,觉得他能有如今的地位,也许是因为聪明机智,也可能是因为德行兼备。 「武功虽弱,却口齿伶俐,擅以理服人。」 以理服人!他最喜欢以理服人了! 为什么要打打杀杀!大家坐下来讲道理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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